跨国“毒鸳鸯”一审被判死刑上传时间: 2009-06-25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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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被带进法庭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刘鸿波 通讯员 王创辉)“为什么判我死刑?我什么都没做!”江西女子张冬香听到判决结果时痛苦流涕,后悔不已,而站在她身旁的男友尼日利亚人欧苏华•欧克•罗伯特(Osonwa Okey Noberts)则面无表情,以不懂中文为由拒绝承认判决结果。6月23日,东莞市中级法院对该起跨国鸳鸯贩毒案进行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欧苏华•欧克•罗伯特、张冬香死刑。
看到自己的亲人,张冬香情绪十分激动
“毒鸳鸯”在广州住所内疯狂贩毒 2008年2月底至4月初期间,欧苏华•欧克•罗伯特、张冬香以他们在广州市白云区大陂村大陂西路14栋303房的住所为交易点,短时间内贩毒近6千克。 2008年3月,吴贤军经老二(在逃)介绍向欧苏华•欧克•罗伯特、张冬香购买毒品海洛因。老二、文字(在逃)与吴贤军约定,吴贤军从欧苏华•欧克•罗伯特、张冬香处买回海洛因后,老二、文字以每克300元的价格向吴贤军购买,如吴贤军能以低于每克300元的价格从欧苏华•欧克•罗伯特、张冬香处购得海洛因,其中的差价由吴贤军赚取,并给吴贤军每克海洛因5元的运费作为报酬。随后,吴贤军以每月5000元雇佣孙长海当保镖,负责陪同吴贤军去购买海洛因,并以给少量的毒品作为报酬让张契政帮忙检验毒品海洛因质量的好坏。在2008年3月27日—4月7日期间,吴贤军就从欧苏华•欧克•罗伯特、张冬香处购买海洛因3928.2克。 2008年4月10日,当吴贤军驾驶一辆小汽车搭载孙长海、张契政,从深圳市前往欧苏华•欧克•罗伯特、张冬香位于广州的住处再度购买海洛因时,三人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吴贤军的黑色挂包里缴获毒品海洛因805.2克(经检验,海洛因含量为53.5%)、手枪1支、子弹7枚(经鉴定,该手枪具备枪支性能;7枚子弹均具备弹药性能)。 来源: 东莞阳光网 编辑: 邓越萌 |